关于申报2023年深圳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发改委已启动2023年深圳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储能、低碳零碳负碳、智能网联汽车、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二、项目类别
工程研究中心组建及提升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组建及提升项目。
三、资助金额及建设期
1. 按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助金额分阶段拨付,在批复通知下达、项目完成40%的总投资额、项目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
2. 项目建设期不早于2023年1月1日,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截至项目申报结束之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
四、申报要求
1. 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一),认真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 按照申报指南发布的支持方向,市级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命名为“深圳市XXXX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或提升)项目”,市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命名为“深圳市XXXX公共服务平台组建(或提升)项目”。
3. 申报项目获批后,应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或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按时填报月报信息,在项目到期后3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对于单台(套)使用专项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购置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在市共享平台对外开展服务。
4. 为便于查询,各领域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二~八。
五、申报流程
1. 与科研处联系,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在区发改的备案。
2. 按照《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附件九)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按照《资金申请报告附件清单》(附件十)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 资金申请报告和附件材料经科研处审核后,由科研处上传至申报系统。
4.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7:00。
六、联系方式
骆燕 luoyan@cuhk.edu.cn 2351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