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深圳市基础研究(面上项目)的通知
2021年深圳市基础研究(面上项目)开始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支持领域
基础研究(面上项目)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始创新成果、培养创新型人才等为目标,发展科学知识的独创性基础研究项目以及围绕临床问题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在科技计划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具有创新性的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形式主要以论文、著作、专利等为主。
二、资助额度强度及期限
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项,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三、申报条件
(一) 申请人(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全职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 具有博士学位;
-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硕士学位的人员须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二) 申请人为博士后在站人员的,须向学校申请单位承诺函,作为申报必须材料;
(三)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我校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申报单位。应注意:
- 合作申报单位仅限1个(如有经费分配,合作单位仅限深圳市内);
- 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合作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研究内容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相关内容。其中,项目研究中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 我校应承担大部分研发内容,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应大于合作单位资金分配比例;
- 项目组前五位成员中至少三位为申请单位研究人员;
- 有企业参与的,自筹经费金额应不低于市财政资金分配于企业的资助金额,并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2021年02月20日前将本人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邮箱、手机号码发送至xuyaqing@cuhk.edu.cn 开户);
(二)上传至系统的附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包括:
- 提交申请书签字盖章扫描件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2);
- 知识产权合规性申明(见附件3)
- 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 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三年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首页)、专著(封面及目录页)、专利、高层次人才证书、获奖证书等);
- 申请人与我校签订的劳动合同;
- 申请人近一年内(截止至2021年1月)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境外人员未在深圳缴纳社保的,提供可充分证明在申请单位全职工作的材料);
- 与本项目相关的在深自有科研用房和仪器设备清单等证明(见附件5);
- 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供合作协议书(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及双方负责人签字);
- 有企业参与的,应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 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的,应提供单位承诺书(见附件6);
- 伦理审查证明(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
以上材料须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其中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
五、注意事项
(一)限项申请规定:
-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报1项基础研究类项目(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
- 申请人申请和正在承担(包括主持和参与)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平台载体、事后补助类除外)总数不得超过3项。
- 获得2020年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 获得2021年度深圳市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二)申请人在以往市级科技计划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厅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在项目可行性报告中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六、申报时间
2021年3月8日下午17:00点前网上上传所有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申请书,科研处将进行审核。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徐雅青 xuyaqing@cuhk.edu.cn 2351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