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深圳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发改委已启动2023年深圳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二、支持类别
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或提升)、市级公共服务平台组建、医工融合、高端论坛展会等。
三、申报要求
1. 除国家项目配套、注册许可认证及高端论坛展会扶持计划项目外,申请其他类别建设期不早于2023年5月1日,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截至项目申报之日(以申报书中的《项目基本情况表》所填时间为准),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
2. 项目资金已落实(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3. 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注意事项等,详见附件1),认真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4. 按照申报指南发布的支持方向,市级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命名为“深圳市XXXX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或提升)项目”,市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命名为“深圳市XXXX公共服务平台组建(或提升)项目”, 其他类型项目参照此命名规则。
5. 申报项目获批后,应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或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按时填报月报信息,在项目到期后3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对于单台(套)使用专项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购置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在市共享平台对外开展服务。
6. 为便于查询,各产业集群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7。
四、申报流程
1. 与科研处联系,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在区发改的备案。
2. 按照《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按照《资金申请报告附件清单》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模板详见附件2~7)。
3. 资金申请报告和附件材料经科研处审核后,由科研处上传至申报系统。
4.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17:00。
五、联系方式
骆燕 luoyan@cuhk.edu.cn 23515207
徐雅青 xuyaqing@cuhk.edu.cn 2351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