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深圳市2023年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2023年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开始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资助强度及研究期限
有数量限制。技术攻关、科技应用示范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基础前沿研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250万元,软科学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的全职研究人员,承担实质性研发任务,且项目完成年度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技术攻关、应用示范、基础前沿类为1966年1月1日(含该日)以后出生,软科学类为1964年1月1日(含该日)以后出生)。
(二)项目组前5位主要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中至少3位为我校的人员;项目组成员总人数(以申请书上填报数量为准,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组成员列表人数一致)50%以上须在深圳连续购买社会保险半年以上。
(三)我校应当联合1至3家合作单位采用“产学研用”联合申报方式(基础前沿研究、软科学类项目可单独申报)。合作单位最多为3家(软科学类项目合作单位最多1家)。
(四)我校和合作单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及市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成果归属等方面的权责事项;申报书中研发内容和考核指标应含盖课题指南所有内容且不低于课题指南要求;我校应负责研发内容的50%以上。
(五)合作单位中有企业的,要求自筹资金不低于企业申请的财政资助额。
三、限项要求
(一)技术攻关课题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或医疗卫生单位联合申报;
(二)应用示范课题由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单位)、企业联合申报;
(三)同一年度,申请人只能牵头或者参与申报1项,且不能重复申请同一个项目;
(四)已获批2022年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和2023年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双碳专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
(五)申请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主持和参与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不超过(含)3项。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创新创业专项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申请书原件(加盖牵头和合作单位公章)。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有效合作协议盖章原件,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原件,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参与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三)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学历证明、高层次人才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50%以上的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半年以上(截至申报时最近月份)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四)项目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清单(企业提供单位的项目情况),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内容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情况说明(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主持和参与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超3项的承诺书(申请单位盖章)。
(五)可以选择提供与申请项目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深圳市农村科技特派员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五、申请流程
项目申报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https://sticapply.sz.gov.cn/ 在线填报。
注:已有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帐号的申请人可直接登录填报;未有该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本人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邮箱、手机号码发送至xuyaqing@cuhk.edu.cn开通账号。
六、截止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2023年7月24日中午12时前网上上传所有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申请书,科研处审核后,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暂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七、联系人
徐雅青 xuyaqing@cuhk.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