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岗区重点实验室认定申报通知
2022年龙岗区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详细说明如下:
一、资助额度
事后补助,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用于龙岗区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续建、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等。
二、申报条件
1. 实验室成员上两个年度(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下同)以依托单位名义主持承担新立项的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达3项以上。
2. 科研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元(软件类实验室原值不低于400万元),其中非财政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及软件原值需占比50%以上,单台套原值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已在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入库登记。
3. 实验室具有高水平的10人以上专职研究开发团队,其中,本领域或学科高水平学科带头人1人以上;具备国家、省、市、区重大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的实验室主任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科研人员5人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骨干科研人员2人以上),配有足够的技术和服务人员。实验室主任不得兼任其他区级重点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
4. 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各类创新平台认定。
三、申报流程
1. 在线填报
(1)申请人首先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http://203.91.36.116/company)以手机号注册,登录后点击右上角用户名,经实名认证,依次选择“认证或加入企业”——“申请加入一个已有企业”——搜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申请加入”,填写验证信息(个人姓名),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处理,审核通过后生成有水印的申报书。
(2)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政策申报(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300)
2. 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
※详细可查阅附件1《龙岗区科技项目申报教程》
四、所需附件
1. 实验室成员上两个年度以依托单位名义主持承担新立项的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文件、合同)(附件2);
2. 实验室科研场地面积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
3. 实验室现有科研仪器设备(专用软件)清单(附件4)和购置经费来源相关证明材料;
4. 单台套原值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在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入库登记证明材料;
5. 专职研发团队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人员名单、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工作证明,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表(近半年)、学历、学位和职称证明文件等)(附件5);
6. 科研诚信承诺函原件(附件6);
7. 依托单位为实验室提供资金、技术、后勤和学术交流等配套条件的承诺函原件(附件7);
8. 实验室建设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提交的审计报告应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电子报告中心系统或者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验原件);
9. 实验室相关人员取得的科研成果或其它能证明实验室研究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附件8、9)。
五、 注意事项
1. 实验室统一命名为“深圳市龙岗区XXX重点实验室”。
2. 网上申报时间:请于2022年12月15日17:00前网上提交并完成系统审核通过。
※通过学校提交后,需受理部门线上审核通过,方可打印带水印的申报书。
3.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请于2022年12月19日17:00前由申请人自行打印签字交至科研处。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4. 我校本年度最多申报2个龙岗区重点实验室。
六、联系方式
骆燕,luoyan@cuhk.edu.cn, 1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