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要求,现启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青年科学奖
二、提名条件
(一)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基本条件
1.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7.外籍人员可申报自然科学奖(在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从事科技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青年科学奖的基本条件
1.为在校青年教师,在国内高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被提名当年未满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并取得了有较大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具备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扎实的学术素养和高尚的师德风尚。
三、提名方式
优秀成果奖自然奖、发明奖、进步奖经学校报送广东省教育厅提名;青年科学奖为专家提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一)提名号发放
1,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请于4月21日下班前联系科研处,科研处根据申报类别为申报人申请提名号和校验码。
2,青年科学奖:请提前联系有提名资格的专家或组织,务必于2022 年4月24 日前通过专家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5)。邮件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请表-青年科学奖-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1、通用项目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en/kjpj,工作日 8:00—20:00,节假日 8:00—18:00)。
2、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4 月 22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请申报人于4月28日前将需公示内容发送到科研处统一安排公示(公示内容请查阅附件1)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1、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
2、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刻录在1张光盘上,与纸质版材料一同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2);
2、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3);
3、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6 ,选填)。
4、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报送地点:行政楼W401。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红丽(wuhongli@cuhk.edu.cn, 2351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