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2021年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开始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奖励内容
申请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市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四类奖项。
二、奖励强度与方式
奖金标准:
(一)市长奖每名300万元;
(二)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奖金100万元,二等奖奖金50万元;
(三)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奖金100万元,二等奖奖金50万元;
(四)科技进步奖中的技术开发类和重大工程类项目一等奖奖金100万元,二等奖奖金50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一等奖奖金50万元,二等奖奖金30万元。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市长奖的,应当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贡献,或是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自然人;应当由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提名;项目的主要工作应当在深圳市内完成。
(二)申请自然科学奖的,应当是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自然人,要求:
1.仅限于在国内立项的科学研究成果,其代表性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2年以上(即2018年12月31日前发表);
2.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论著的作者,排名前3位的完成人(含少于3位完成人的)必须是代表性论文、论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项目所附材料清单中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以申请书所列目录及重要性顺序提交,不超过8篇。鼓励填报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
(三)申请技术发明奖的,应当是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自然人。要求:
1.申请项目必须有已经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且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8年12月31日前已应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科技成果不受推广应用满2年的限制;
2.本项目前3位完成人(含少于3位完成人的)必须是项目授权知识产权的发明人;
3.项目申请书所列主要技术专利,不超过10件,发明专利必须提交相应证书、摘要页、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
4.项目所附材料清单中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要求书、代表性论文,以申请书所列主要技术专利及重要性顺序、技术关联的主要发表论文及重要性顺序提交。
(四)申请科技进步奖的,应当是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要求:申请项目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8年12月31日前已应用);重大工程类项目要有国家、省或者市发改部门立项批文,并提交2018年12月31日前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科技成果,申请科技进步奖不受上述限制。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根据每类奖项申请书要求,在线提交相应的附件材料和申请书。附件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书需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二)如没有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登录账户,请于2021年04月10日前将本人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邮箱、手机号码发送至wuhongli@cuhk.edu.cn 申请开户。
五、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4月2日至5月16日(截止至18:00)。
联系人:吴红丽(wuhongli@cuhk.edu.cn, 23515206)
具体要求请查阅附件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