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金砖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合研究项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重点专项2020年度金砖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合研究项目申报已启动,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次发布的专项拟在3个领域方向部署6个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二、实施周期与资助经费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3日前。国家机关不能参与申报;
3、我校需与所有国内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分工内容及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协议中必须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单位研究负责人签名,经双方单位盖章后扫描件上传系统附件;
4、我校需与来自其余金砖四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中的至少两国合作,并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扫描件需上传系统附件;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本专项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限项具体规定请参阅附件1-申报指南申报指南;
6、受聘于我校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我校全职受聘人员须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我校非全职受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我校与全职工作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证明扫描件须上传系统附件;
7、该专项为合作研究项目,我校需提供合作方在金砖国家征集项目秘书处(网址:http://brics-sti.org/?p=new/27)提交的联合申请表格及确认编号,单方申报无效;
8、该专项以项目形式申报项目,不下设任务或课题;
9、申报书中的推荐单位统一填写“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10、其他要求请参考附件1-申报指南和附件2-形式审查要求。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请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service.most.gov.cn )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
※未有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service.most.gov.cn ) 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8月14日前将本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号码、办公电话、邮箱地址、所持证件类别(中国大陆地区、中国港澳台地区、其他)及证件号发送至 kevingao@cuhk.edu.cn 创建账号。
五、截止时间
2020年9月12日中午12:00前申请人在线提交项目申报书,无需打印纸质材料。
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