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设备共享收费标准(2024年11月)的公示通知
各单位:
为了促进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及高效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在前期公布的设备共享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大学设备与资产管理处组织制定了第七批设备的共享收费标准,并于2024年10月31日经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批准通过,现予以公示执行。该批设备将对校内外用户开放共享使用,并按收费标准收取设备共享费用。
设备与资产管理处将定期更新已通过公示的设备共享收费标准,如有需要可查阅附件。
设备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