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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2020-01-06 公告

一、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前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单位的全职人员,在该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力,且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半年以上(截至2019年12月);

    (二)如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额(项目一经立项,项目总预算不予调整,市财政资金申请额与实际下达资助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补足),并提交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三)采用联合申报方式,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联合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和协同创新,合作单位不超过3个;

    (四)合作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中应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中应注明双方研究任务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牵头单位应承担大部分研发任务,牵头申请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

         2.涉及应用示范内容的,应明确示范地点。应用技术使用单位为两家的,牵头单位应与每一家单位分别签订《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协议》。

(五)牵头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应遵循以下原则:

         1.每个企业同年只能牵头申报1项可持续发展项目;

         2.高校、科研机构项目负责人同年只能牵头申报1项可持续发展项目;

         3.同一个可持续发展项目,高校、科研机构只能提交一项申请;

         4.可持续发展专项、技术攻关面上项目(原技术攻关项目)、创业项目(不含创客交流活动)、国际合作项目和深港创新圈项目限项规定如下:

         (1)若企业2017年、2018年获得国家、广东省科技奖励或2017、2018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对于已承担2019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类别可以申报1项;对于未承担2019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类别可以申报2项。

         (2)若企业无上述奖励或荣誉:对于已承担2019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类别不得申报;对于未承担2019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类别只能申报1项。

         (3)对于国家核准R&D经费支出超过50亿元的企业,不受上述限项要求。

         5.申请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主持和参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含)3项;

         6.项目申请书中的5位项目组主要成员中,至少3位为申请单位人员。

 

三、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

    (二)2018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三)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五)项目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清单(企业提供单位的项目情况)以及与本申请项目有关的研究内容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情况说明(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科研成果及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含职称证书或学历证明、高层次人才证书、获奖证书等)等复印件;

    (六)项目负责人与深圳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

    (七)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牵头申请单位(企业)出具主持和参与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超3项的承诺书(申请单位盖章);

    (八)可以选择提供有效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半数以上的项目组成员(须包括申请人)半年以上(截至2019年12月)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境外人员未在深圳缴纳社保的,提供可充分证明在申请单位全职工作的材料);

    (十)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十一)项目申请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和参与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自筹经费投入的承诺书;

    (十二)涉及动物实验及临床研究项目的,须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以上材料须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其中:纸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

 

四、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1月17日(截止至17:30)。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如获得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立项资助的,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一)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是指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使用相应软件对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后,相似度为30%以上(含30%)的项目。凡以相同或基本相同内容在不同政府部门中申报的,将作为学术不端行为处理。以相同项目多头申报、重复套取政府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 单位两年内所有项目的资助资格;

    (二)谨慎填写项目申报书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申请书中内容将作为合同内容生成依据;

    (三)申请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当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

 

联系人

徐雅青 23515209

xuyaqing@cuhk.edu.cn

2020年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申请指南

2020年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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