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已启动,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次发布的专项包括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澳门合作项目,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科学、信息通信、食品科学、航空航天等领域(各专项具体资助方向详见附件2-指南)。
二、研究期限与资助经费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各专项具体资助额度详见附件2-指南。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不下设课题;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前。国家机关不能参与申报;
4、我校需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分工内容及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协议中必须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单位研究负责人签名,经双方单位盖章后扫描件上传系统附件;
5、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限项具体规定详见附件1);
6、受聘于我校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人员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我校全职受聘人员须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我校非全职受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我校和所在全职工作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证明扫描件须上传系统附件;
7、该专项为合作研究项目,我校及境外合作单位需分别向各自主管部门申报,单方申报无效;
8、其他要求请参考附件1。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一次性正式申报,项目申请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填写项目正式申报书,上传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然后在线提交。
※未有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本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号码、办公电话、邮箱地址、所持证件类别(中国大陆地区、中国港澳台地区、其他(注明国家))及相应证件号发送至 tanyihong@cuhk.edu.cn 创建账号。
五、截止时间
申请人登录系统( http://service.most.gov.cn )填写申请书,2023年12月18日中午12点前在线提交项目申报书(指南方向2.1项目除外),无需打印纸质材料;
※指南方向2.1:申请人于2024年1月5日后登录系统( http://service.most.gov.cn )填写申请书,2024年2月20日中午12点前在线提交项目申报书,无需打印纸质材料。
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