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已启动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申报,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分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两类,在申报时须在申报书中注明科研平台类别。
1. 自然科学类: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含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实验室、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2. 人文社科类: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二、限额要求
1. 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实验室、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可各申报1项。
2. 除第1条外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类科研平台,可各申报1项。
三、建设期及资助金额
一般为3年,需自筹经费。
四、申报条件
申报指南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网上申报(https://gdjyky.gdedu.gov.cn),开放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点。申报书在系统开放后方能下载填写,请申报人于6月9日下午3点前将填写好的申报书上传至申报系统,并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后报至科研处。
※未有该申报系统账号的老师请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个人姓名、职称、邮箱地址、手机号码发送邮件至luoyan@cuhk.edu.cn 创建账号。
六、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在研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 3 项。
2. 参照往年申报要求,申报书最后一页要求项目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手写签名并盖学校公章。如有合作单位的,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请确保签字盖章页版本号与网络提交版一致。
七、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类:骆 燕 luoyan@cuhk.edu.cn, 23515207
人文社科类:朱晓迪 judyzhu@cuhk.edu.cn, 84273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