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深圳市2023年度科技重大专项备选课题(第一批)的通知
一、征集的专项及重点支持方向
详见附件1。
二、征集条件
资助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应由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或领衔机构牵头,联合相关领域核心科研机构、高校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组成的创新联合体提出,由领军企业或领衔机构提交征集,并上传重大课题情况说明(不定格式,但均需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我校牵头征集数量不超过2个;同一备选课题不得重复提交,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征集资格。
(二)备选课题优先聚焦“卡脖子”和“杀手锏”技术,在执行期限内应有可量化考核的经济指标(销售收入或量产应用价值等)、学术指标和技术指标等。
(三)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开放征集前,可参照《深圳市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征集表》(见附件2)先行准备。
(四)本次征集的课题仅作为指南编制参考,不会对所有课题组织专家评审,也不会反馈课题是否被采纳。
四、其它事项
(一)科技重大专项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但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各专项发布课题有数量限制,一般只设少量资助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若干500万元(含)-1000万元(含)的课题、适量500万元以下的课题。
(二)细胞与基因治疗、合成生物、新药与疫苗、健康诊疗、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生物育种6个专项课题应当由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独立或者联合申请。其他专项课题应由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以及上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0万元的龙头骨干企业独立或者联合申请。部分课题可设置额外申报条件,具体以申请指南为准。
五、截止日期
2023年5月4日前申请人在线(https://sticapply.sz.gov.cn/)提交“项目征集”(计划类别请选择“创新创业专项”,项目类别请选择“科技重大专项”),无需打印提交纸质材料。
六、联系人
徐雅青 xuyaqing@cuhk.edu.cn 2351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