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始申报,要求如下:
一、 项目类型及条件
本年度设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两类:
(一)面上项目
1、具有承担或参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申请人在研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
3、申请人无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研究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4、在站博士后人员经导师同意后可以申请;
5、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实施期一般为3年;
6、其他要求请详细阅读附件1。
※面上项目限项申报,申请人在申报系统(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申报书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提交主管部门。
(二)杰出青年项目
1、杰出青年项目不列参与者;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
5、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4年;
6、在站博士后人员不能申报;
7、其他要求请详细阅读附件2。
二、申报相关要求
(一)限项规定
1、每位申请人限申报1项;
2、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基金项目)不得超过3项(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3、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省联合基金项目)不得超过2项;
4、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立项1项省基金项目;
5、杰出青年项目的其他限制申报情况请仔细阅读附件2。
(二)合作研究要求
1、面上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
2、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包括我校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在申报书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
3、境外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4、申请人应与合作研究单位在申报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及资金分配情况(经协商约定没有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可不用上传申报系统附件。
(三)其他要求
1、项目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1年1月1日;
2、如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需按我校有关伦理、生物安全审查流程,根据附件4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及表格并统一发送至以下邮箱,审核通过后出具相应证明:
大学伦理委员会 irb@cuhk.edu.cn
大学实验动物保护及使用委员会 iacuc@cuhk.edu.cn
大学生物安全委员会 ibc@cuhk.edu.cn
3、项目申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及相关要求(附件1至附件3)。
三、 申报流程
申请人于2020年8月12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网上填写并上传要求的附件资料(附件材料整理要求参照附件3)后在线提交(未有该系统账号的老师请于2020年8月13日前将个人姓名、邮箱地址、手机号码发送邮件至 kevingao@cuhk.edu.cn 创建账号),无需打印纸质材料。
四、截止时间
1、2020年8月24日18:00前各申请人于系统中上传所有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整理要求参阅附件3)并网上提交申请书,科研处将进行审核(其中面上项目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提交);
2、2020年8月30日18:00前申请人网上提交经审核或推荐后的申请书。
五、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