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深圳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2021年深圳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已启动,分为国际科技合作自主合作项目、活动交流项目、人员交流项目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 支持领域
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支持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弥补我市产业链缺失环节的技术合作项目,鼓励我市企业和科研机构与外国先进科研机构进行前瞻性研究合作,或者支撑5G、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的技术合作项目。具体支持内容及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 支持强度
自主合作项目,采用事前资助方式,资助比例不超过中方研发投入资金的50%,最高资助100万元;
活动交流项目,采用事后补助方式,资助比例不超过活动实际发生合理费用的50%,最高资助100万元。
人员交流项目,采用事后补助方式,资助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合理费用的50%,最高资助100万元。
- 注意事项
(1)有至少一家在深企业作为合作单位,并由企业提供至少与政府资助等额的配套出资;
(2)申请技术攻关面上项目、可持续发展专项、国际合作项目(活动交流项目、人员交流项目除外)、深港创新圈的,有数量限制:
(3)项目组成员同年只能单独或联合申请1项,申请和正在承担(主持和参与)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 申报流程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在科技业务系统中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后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申请材料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 截止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 2020年7月27日(注:人员交流项目填报时间截止至8月6日)
- 联系方式
徐雅青 xuyaqing@cuhk.edu.cn 23515209